丽江市电子普通护照申请指南

导语 丽江可以办理电子普通护照了,办理电子普通护照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去看一下吧。

  事项名称:电子普通护照办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护照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

  2.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3.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

  4.户口簿原件。

  5.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身份证证明及复印件、所有监护人均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因私出国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护照换发

  除需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护照首页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国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补发

  除需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或护照损毁原因说明。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被盗、遗失、损毁补发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国内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3.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还需提交原护照、护照首页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加注

  因有曾持照、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和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等情形,需申请护照变更加注,除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护照首页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2.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护照过期重领

  除需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原护照、护照首页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办理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412号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左侧出入境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888—5152717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5121770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周六、周日:9:30-

  12:00 节日:同日常周一至周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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